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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of Hamburg, Institute of Law & Economics

University of Hamburg, Institute of Law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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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汉堡大学

由于德国北部最大的研究和教育机构和G ermany 第三 大大学, 汉堡大学结合了多样化的学习机会,优秀的研究。 它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学科范围与众多跨学科的机会,并寻求与广泛的顶部区域,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合作网络。 汉堡大学是专门用于长期奖学金和科学促进所有学校的可持续性研究。

作为联邦卓越计划的一部分,汉堡大学气候研究获得授权在2007年卓越的中心:KlimaCampus汉堡是气候研究和地球系统科学教育中心。 除了“气候,地球,环境,”进一步特别成功的重点研究领域包括:物质和宇宙,生物分子,神经科学,多种语言,治理,文化和技术的结构和功能,以及异质性和教育。

汉堡大学提供了以下六所学校约150学位课程:法学院;商学院;经济和社会科学;医学院;教育,心理学和人类运动学院;人文与数学,信息学和自然科学学院的学校。

此外,一些博物馆和收藏属于汉堡大学,如动物学博物馆,标本馆Hamburgense,地质,古生物博物馆,植物园和汉堡的天文馆。

汉堡大学是由当地公民个人成立于1919年。 重要的创始数字包括参议员沃纳·冯·梅尔和商人埃德蒙·锡默斯。 诺贝尔奖得主如奥托·施特恩,沃尔夫冈·泡利和伊西多尔·拉比是在Universität大学等众多知名学者,如埃恩斯特·卡西尔,欧文·潘夫斯基,阿比·瓦尔堡,威廉·施特恩,阿加西·拉施,马格达伦·施奇,埃米尔·阿廷,罗尔夫·达伦多夫活跃和卡尔·冯·Frierich魏茨泽克,仅举几,教这里。

法律与经济研究所

该研究所的研究中心开始与超过40年前民法的理论分析。 如今,该研究所通过适用法律,以法律领域的许多方面,包括公共和国际法的经济分析提供的仪器。

近年来,法律规范的实证分析已经成为法律的经济分析的领域越来越重要。 在这一点上也是如此,该研究所的成员贡献与尖端研究的科学创新。

该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在法律和经济学领域的推广跨学科的教学和研究,特别注重对民法的经济分析。 常务董事教授 RER。 POL托马斯·埃格。


该研究所领导,作为法制教育,专业化的“ 法律的经济分析”,并负责管理研究生课程“ 欧洲硕士法和经济学 ”的面积以及“ 研究生院法学和经济学 ”的一部分。 此外,学院为法律经济学参与国际博士课程“ 欧洲法学博士和经济学 ”。

地点

  • Hamburg

    Johnsallee 35 Hamburg, D-20148 DE

    • Barcelona

      Barcelona, 西班牙

      程式

        机构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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